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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教育学院教学会议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20-07-17浏览次数:

职业教育学院教学会议管理制度

 

为更好的加强教学管理,维护教学秩序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确保学院教学工作的稳定、有序、高效开展,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特制订本制度。

一、教学工作例会的性质

教学工作例会是定期讨论研究教学工作的会议。分为四个层级:

    (一)学院级教学工作例会每周召开一次,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下午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。与会人员为学院领导,教科研办公室主任,各系、教研室主任(副主任)和教务员,必要时请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。由院长主持,教科研办公室召集并作好记录,落实归档。

    (二)各系(教研室)教学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,时间自行安排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。与会人员为各系、教研室主任(副主任)、各系教师,必要时请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。由系(教研室)主任主持,并作好记录,落实归档。

    (三)教学情况调研座谈会每学期召开一次,时间自行安排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。与会人员为分管教学副院长、各系、教研室主任(副主任)、抽调各系教师及学生代表,必要时请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。由教学副院长主持,教科研办公室召集并作好记录,落实归档。

二、教学工作例会的内容和任务

(一)传达上级文件、指示,讨论研究贯彻文件精神或措施;

(二)讨论确定学年、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管理、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;

(三)讨论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,教学中出现的问题、难题的解决措施及职责范围内的局部工作调整等;

(四)总结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,通过教学管理、教学纪律等方面的补充制度和方法;

(五)交流信息,沟通各教学部门间的关系,解决各教学部门之间协调问题。

三、教学工作例会的组织管理

(一)严格会议纪律。教科研办公室协同各系、教研室提前做好会务工作,并做好会议记录,同时负责将形成的决议整理成文,转发给相关部门,并监督实施;如有重大问题不能解决,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。

(二)会前将议题(文件或事项)送达教科研办公室或系、教研室主任处,整理好议题,向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汇报,确定议题,并将议题提前通知与会者。  

(三)提高会议效率,要求做到:

1. 未经院领导确定的议题不上会;

2. 议题准备不充分,没有提出解决方案的不上会;

3. 本部门没有统一意见,采取“矛盾上交”的议题不上会;

4. 属于部门职责范围有权自行解决的问题不上会。

(四)各系、教研室主任(主管)因故不能参加,由(院)系责任人指定人员参加;

(五)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,不得任意迟到早退。

四、学院领导参加系、教研室教学工作例会制度

学院领导参加教学工作例会可以了解教学动态,听取系、教研室意见,及时解决教学运行实际问题。

(一)院领导参加教学工作例会次数每学期不少于2次。

(二)院领导参加教学工作例会要求:(1)传达上级文件、指示,讨论研究贯彻文件精神、方案或措施;(2)参与教学工作的讨论、研究,给出指导性意见;

(三)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,解决各部门工作衔接环节中的问题。

 

备注

以上会议记录由专人做好存档工作,学期末统一报教务科档案室备案。

教学秘书,各系主任,教研室主任,各司其职,认真执行会议制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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